权利:
1.参加镇或市级以上教坛新秀评选;
2.优先安排参加市镇青优课评选活动;
3.优先获得各种进修、学习、评先、晋升的机会;
4.享受学校或有关部门给予的奖励或津贴。
义务:
1.自觉参加青年教师专业发展班的学习培训;
2.自觉履行教坛新秀职责,努力向高一级目标攀登;
3.做好本职工作,备、讲、改、辅、考工作认真负责;
4.善于钻研,逐步掌握教育规律;
5.如非正常原因,教坛新秀不能履行职责,可以撤销其教坛新秀的命名。
权利:
1.参加镇或市级以上教坛新秀评选;
2.优先安排参加市镇青优课评选活动;
3.优先获得各种进修、学习、评先、晋升的机会;
4.享受学校或有关部门给予的奖励或津贴。
义务:
1.自觉参加青年教师专业发展班的学习培训;
2.自觉履行教坛新秀职责,努力向高一级目标攀登;
3.做好本职工作,备、讲、改、辅、考工作认真负责;
4.善于钻研,逐步掌握教育规律;
5.如非正常原因,教坛新秀不能履行职责,可以撤销其教坛新秀的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