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保存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站内公告 >> 内容

教师交流文件

时间:2014-8-22 9:58:12 点击:9140

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泰教人〔2014〕15号


关于做好2014年义务教育学校
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文件精神,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做好2014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通知如下:
一、交流对象和条件
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中,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教师,须在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间进行交流。
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未满6年的教师,本人申请,所在学校同意,经教育局研究批准,可以参加交流。因病、孕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不纳入交流对象。
二、交流范围和形式
1.交流范围
(1)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泰兴城区学校按照教育局下达的计划(附件1),选派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顶岗支教。
(2)城区学校之间的教师交流。逐步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教师交流,城区初中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经双方学校协调同意,可以优先安排到其本人子女应就读初中学校交流任教。
(3)农村学校之间的教师交流。农村学校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在指定的邻近乡镇学校之间进行交流(附件2)。
2.交流形式
(1)顶岗交流(支教)。派出交流(支教)的教师,在整个交流(支教)周期内,一直在另一方学校顶岗任教。
(2)组织调动。根据工作需要,在征得学校同意后,由教育局研究确定调动人选。
三、交流比例和周期
1.交流比例
全市每年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骨干教师总数的15%。
2.交流周期
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顶岗支教、农村学校教师在区域范围内的学校之间顶岗交流2年为一个周期。
四、交流程序
1.制定方案。各义务教育学校在对本校符合交流条件的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教师参加校际交流。缺编学校和专任教师紧缺的学校,须在保证本校开足开全课程的前提下安排教师交流。
2.个人申报。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泰兴市2014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备案表》(附件3)。每学年结束时,接受学校统一将双方学校签章后的备案表报教育局人事科。
3.确定人选。各学校根据个人申报情况,结合学科和年龄结构、骨干教师比例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交流人选。区域内交流的学校,由牵头学校会同其他学校共同协调确定交流人选。8月28日前,派出交流教师的学校填好《泰兴市2014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汇总表》(附件4),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电子稿发至13775783966@163.com。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刚性政策要求。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有效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拥护上级政策,主动参与交流工作,切实把广大教师的思想统一到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总体要求上来。
2.坚持政策引导。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申报一级、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岗位等级,任现职以来必须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交流或任教的经历。从2015年起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申报一级、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岗位等级,任现职以来必须有2年以上校际交流工作经历。在骨干教师申报、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交流教师。
3.有序推进交流。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教师交流工作的领导,集体讨论确定并公示参加交流人选。上一年度已经交流的教师,本年度需继续交流的,原则上仍在上年度交流的学校任教。接受交流教师的学校要努力创造条件,设法解决交流人员在交流期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4.加强考核管理。交流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接受学校负责,交流人员要服从接受学校的管理,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交流教师的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在派出学校,其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由接受学校组织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转拨给接受学校,按照接受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考核发放。凡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不报名或不服从组织安排交流的,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得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工作事关我市教育的优质、均衡与可持续发展,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与专业持续发展,各相关学校要充分认识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教育,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及时克服困难,化解矛盾,保证交流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并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
1.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支教计划安排表(另发)
2.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指定区域交流安排表
3.泰兴市2014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备案表
4.泰兴市2014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汇总表




泰兴市教育局
2014年8月19日











附件2

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指定区域交流安排表
小学 初中
珊瑚小学 曲霞小学 广陵小学 宁界小学 珊瑚初中 曲霞初中 广陵初中 宁界初中
姚王小学 城东实验 河失小学 常周小学 姚王初中 城东实验 河失初中 常周初中
宣堡小学 根思小学 老叶小学 新街小学 南新小学 叶利小学 车马小学 北城小学
城北路小学 宣堡初中 根思初中 老叶初中 新街初中
南新初中
蒋华小学 七圩小学 新市小学 张桥小学 焦荡实验 马甸小学 滨江实验 天星小学
大生小学 蒋华初中 七圩初中 新市初中 张桥初中 焦荡实验 马甸初中 滨江实验 大生初中
黄桥中小 东街小学 南街小学 横巷小学 刘陈小学 溪桥小学 南沙小学 三里实验 黄桥初中 三里实验 刘陈初中 溪桥初中 南沙初中
古溪小学 元竹小学 横垛小学 分界小学 长生小学 古溪初中 元竹初中 横垛初中 分界初中 湖头初中
每组排在第一位字体加粗的学校,是区域内教师交流的牵头学校,负责牵头协调确定交流人员。


附件3
泰兴市2014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备案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职务 联系电话
任教
学科 专业技术职务 骨干教师称号
现在工作单位
及连续工作时间 交流起讫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此表由交流双方学校填好盖章后,由接受学校统一报局人事科备案。

附件4
泰兴市2014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汇总表
(派出学校填写)
义务教育学校:(盖章) ¬¬¬¬¬¬¬¬¬¬¬¬¬¬

专任教师人数 符合交流条件专任教师人数 参加交流教师人数 参加交流教师占符合交流条件专任教师比例 骨干教师人数 符合交流条件的骨干教师人数 参加交流的骨干教师人数 参加交流骨干教师占符合交流条件骨干教师比例


交流教师花名册
序号 姓名 性
别 年
龄 学科 骨干教师称号 学历 教师
资格 教师
职称 接受学校 交流起讫
时间













作者:市教育局 录入:txdsxyh 
  • 泰兴市大生小学(www.txdsxx.cn) © 2009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Email:taixingren@163.com 站长QQ:274220792 苏ICP备10046325号-1